广东发布新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多项创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5-04-28 15:46:00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针对森林防灭火形势变化和实践经验,《预案》从指挥体系、响应机制、科技应用、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优化,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以及相邻省份发生的对广东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应对工作。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I级、Ⅱ级、Ⅲ级、IV级。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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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现场指挥官”制度

《预案》明确,火灾现场指挥部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并引入专业“现场指挥官”机制,由有扑火经验的领导统筹火场组织、调度各方力量,确保科学决策。

《预案》优化组织指挥架构,省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分管应急、林业的省领导分任总指挥与常务副总指挥,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协同联动。火灾扑救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部由地方主要官员担任总指挥。跨区域火情由上级指挥部统筹,重大火情由省级直接指挥,确保指令畅通、行动高效。

动态调整灾害分级与响应条件

《预案》细化森林火灾分级标准与响应机制,将应急响应分为I至IV级,并根据火情动态调整级别。量化火场面积、持续时间及特殊场景,增强可操作性。例如,过火面积超500公顷、持续72小时未控火情将启动I级响应,由省级指挥部统一调度全省资源,协调解放军、武警等跨区域支援。省、市、县三级将动态发布火险预警,并通过多平台精准推送信息。

强化区域协同和资源统筹,跨区域增援机制制度化。《预案》首次规定“跨省支援”流程,明确扑救力量梯队组成。地方专业队伍、国家消防救援力量为第一梯队;邻近地市队伍、航空救援为第二梯队;解放军、武警等为第三梯队,确保快速形成救援合力。

此外,《预案》强化智能化监测手段,强调综合运用卫星、无人机、视频监控、舆情监测及护林员巡查等手段,实现火情实时监控。《预案》首次提出“舆情监测”与火情信息联动,新增“舆情引导”条款,防范火灾衍生社会风险。

整合空中优势和社会资源,提升综合战力。《预案》首次纳入“航空消防”与“社会力量”,提倡直升机“以水灭火”优先,防止小火蔓延;明确社会应急力量作为扑火补充,鼓励志愿组织、企业等加入防灭火宣传及辅助救援。

增加“约谈整改”与溯源机制

协同联动,凝聚社会合力。《预案》指出,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应急部门统筹救援,林业部门加强火源管理,公安部门侦破火案、维护治安,气象部门提供精准预报及人工增雨支持。同时,交通、通信、医疗等部门需全力保障救援通道、信息网络与生命线畅通。

《预案》明确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物资储备、航空消防调用、资金支持等。受灾群众安置、伤员救治及救援人员抚恤等善后工作也被纳入规范化流程。

火灾扑灭后,将严格开展灾损评估、火案查处,并建立约谈整改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履职不力导致火灾多发地区,上级政府将直接约谈主要负责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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