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街坊请注意!
高明发布野外用火最新提醒!
此外,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有明确提醒,
请留意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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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人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
清明时节,春暖花开,生机盎然,既是传统扫墓祭祖、悼念先辈及春耕生产、上山踏青时节,也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时段。为倡导移风易俗, 弘扬绿色、低碳、安全的文明祭扫新风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祭扫环境,预防和避免因清明祭扫活动发生森林火灾 , 实现 “平安清明”,特致信全区人民:
一、请全区人民严格执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在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一切野外用火。凡违反禁火令者,将对其依法从重查处。
二、请全区人民积极响应《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文明祭扫的倡议书》,不携带火种上山拜祭,采用无烟祭扫缅怀逝者。
三、请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以身作则,自觉带头和监督家人、劝导开展绿色、错峰祭扫活动,做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表率,带头采取网上祭奠、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撰写祭文等低碳、安全的祭扫方式缅怀故人。
四、请全区人民监护好、教育好小孩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严防失火。如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一律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市民朋友们,平安清明,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绿美高明、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担当与贡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电话110或119报警。
佛山市高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