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下工作17年,高温工作9年,这样退休时怎么计算工龄呢?
现在退休计算工龄,主要指的是计算缴费年限。
我们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以社保实际缴费为准,最为准确没有异议。
视同缴费年限,对于特殊工种是有折算工龄规定的。
根据劳社厅函2000年第143号,《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这算工龄问题,各省市可以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过如果折算工龄,最长折算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确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经通过缴费基数等方式体现出来,计算出的养老金会更高,因此不再折算。
值得明确的是,北京市并不折算工龄。山西、陕西、山东等地,多数是折算工龄的。
工龄折算一般还是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
井下、高温、低温工作,每工作一年多算三个月的工龄。有毒有害工作,每工作一年多算半年的工资。
从事井下工作17年,折算四年零三个月。高温工作工作9年,折算两年零三个月。这都是工作满年的情况下,有的地方具体到天,有的地方具体到月。
不过加起来如果超过五年的话,按五年计算。不过所有的前提,是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的工作年限。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普遍是1996年1月1日之前,如果我们是1980年参加工作,即使后续工作年限也是这样26年,也只能仅仅折算四年缴费年限而已。
所以,折算工龄问题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必须根据有关文件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样的折算工龄事项会越来越少。而且随着工作条件的改善,特殊工种也会越来越少,最终退出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