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_普法动态】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计33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各项制度要求,对标沪苏浙等先发地区立法经验,立足安徽工作实际,聚焦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和区域协作等重点领域,进行细化、完善和规范。
《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航道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进一步完善了水运事业发展的综合地方法规体系,为加快建设“水运安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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