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湖南株洲市民吴女士下班后遭遇车祸,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司机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5年4月7日,吴女士家属文先生告诉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司机赔付2万余元医药费后,便无法联系,而吴女士仍在住院,目前医疗费已花费9万余元,因自家经济困难,已无力支付剩余医药费,希望司机能支付相关费用。
对此,司机李先生的律师谭先生称,目前,对于此次交通事故,他们表示抱歉,据他了解,李先生家庭情况一般,恐难支付相关费用,但他会联系劝导李先生,也希望吴女士一方可以尽快通过法律起诉解决此事。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逃逸,治疗花了9万多
吴女士儿子文先生告诉记者,2024年12月31日,自己母亲下班回家时,被一辆私家车撞伤。
“当时车上有3个人,发生事故后,司机走了,其他两个人留了下来。”文先生说,留下的两人,一人在医院帮自己母亲垫付了2000多医药费,另一人做伪证假装司机。根据交警定责,对方属于全责。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元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12月31日2时51分许,李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天台路由西往东直行至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天台山庄门口路段)时,遇由南往北步行横过天台路的行人吴女士并发生碰撞。因李先生驾驶小型汽车未注意横过道路的行人,致使汽车与右前部与行人吴女生发生碰撞,造成吴女士受伤,汽车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先生为逃避检查,叫宋女士顶替其真实驾驶员身份。
经过警方认定,李先生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避让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为逃避检查,发生事故后叫宋女士顶替其真实驾驶员身份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负全部责任,并构成逃逸。吴女士虽有横过道路的违法行为,但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贵任。(记者对文中真实姓名、车牌号作处理)
文先生说,2025年1月份,肇事方李先生又给了2万元医药费,之后到现在就没有再给过医疗费。因自己母亲被撞后伤势较为严重,腿部、盆骨、眼睛等都受到不同程度伤害,目前仍在医院住院,且已花费9万余元治疗费。
“现在家里就是情况不好,没什么钱,该借的也都借了。找肇事方已经不接电话了,就希望他们能先将医药费交一下。”文先生说。
肇事方律师称会联系劝导肇事者,律师分析
4月7日,晨意帮忙记者多次拨打肇事者李先生电话,但均未能拨通。记者联系了李先生的辩护律师谭先生,其称自己也已几天未能联系上李先生。
“撞人的事实我们是认可的,无可争议的。我该给李先生的建议也给他做了,他家里也凑了2万给过去,但是他车被扣了,家里也没什么钱。我也去看了吴女士,确实受伤比较严重。”谭先生称,他也会劝导李先生,也希望吴女士一方可以尽快通过法律起诉解决此事。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吴女士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要求肇事司机签订分期赔偿协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为人和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用。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果司机没有购买交强险,吴女士可向当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抢救费用。
付建提到,因吴女士尚在治疗过程中,在《民法典》规定的有效诉讼期限内,可以等治疗结束后起诉,能将所有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一并主张,赔偿范围更完整。不过现在起诉也可就已发生费用先获赔偿,缓解经济压力。
吴女士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扣押肇事方的财产,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先尝试与肇事者及其律师再次沟通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吴女士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