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潮新闻报道,唐先生近日反映,今年4月他将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至上海治疗时,800公里的路程被“民营救护车”收取了28000元转运费,直接转到司机个人账户,且无费用明细及发票,令人质疑是否合理。据极目新闻报道,记者以唐先生朋友身份致电江西省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核实。梳理媒体报道的救护车转运投诉案例,大多集中在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不讲规矩,漫天要价;二是不守契约,中途加价;三是胆大妄为,黑车上路。
目前,120急救体系相对规范,但非急救转运尚无全国性的管理办法,地方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国家卫健委《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积极探索非急救转运服务。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要率先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建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呼叫号码、统一受理呼叫、统一指挥调度,对急救与非急救进行分类调派和管理,不断满足患者急救和非急救医疗转运需求。
回到这起28000元救护车事件,据潮新闻报道,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称,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对于救护车的服务价格是有明文规定的,现在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整体费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可见,被唐先生质疑的“高价救护车”,并非完全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自由市场逻辑,其实是有价格标准可遵行或参照的。但在执行层面为何成了如今局面?这些价格信息是否透明、可及?是否通过统一的服务平台运行,是否符合上述“三统一”原则?不得不打上问号。
关于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全国性管理办法亟须出台,从源头杜绝乱象。各地也要加快建设统一的服务运营平台,而不是由相关公司自己说了算。价格和服务标准的透明,有利于患者使用服务和社会监督。最为重要的是,要靠一体化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非急救医疗转运涉及到卫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如果多头执法各管一段,就可能存在环节的疏漏、力度的欠缺。当以市场公平透明为原则,以综合执法机制为保障,以严格执法为手段,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红星新闻)
【原创版权,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007235】
编辑:张烁 责编:高婷 审核:马兰 谭麟 监制:赵若一 总监制:李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