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晏国文 卢志坤 北京报道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图)
“某知名跨国药企子公司被处罚999万元”的消息近日在网络流传。《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发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于3月13日披露对知名跨国药企子公司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上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999.577216万元,但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显示,实际上处罚金额是99.577216万元。
信用中国及天眼查等企业信用信息抓取综合平台引用的数据也是999.577216万元。
记者拨打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该行政处罚作出机关)多个公示电话,试图反馈上述明显矛盾的信息,但有的电话长期无法接通,有的电话接通后也无法反馈上述问题。
4月22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对记者表示,应当以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网络传播的信息不一定是准确的,涉事企业是否就沪市监杨处〔2025〕1020230011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需要进一步核实。
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当事企业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上海)有限公司及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暂未获得回应。
(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上海)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主要是利用用户名义推荐和销售药品。
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为推广公司的两款兽用驱虫药产品“博来恩”“福来恩”,委托某广告公司在某平台寻找网络达人,当事人赠送“博来恩”或者“福来恩”兽药产品供网络达人使用,网络达人则按当事人要求拍摄视频或者编辑图文,内容为以用户的名义对兽用驱虫药“博来恩”“福来恩”做推荐。
随后网络达人将视频/图文发布于某平台,并且当事人在网络达人发布的视频/图文中选择了部分在某平台转发。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整改,视频/图文已经删除。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方面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柒佰柒拾贰元壹角陆分,即罚款99.577216万元。
不过,该行政处罚的详情摘要显示,罚款金额是999.577216万元。
另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也曾被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是1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发布以用户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和证明的兽药违法广告。
勃林格殷格翰是一家全球知名的跨国药企,成立于1885年,业务主要聚焦于人用药品、动物保健和生物制药合同生产三大领域。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上海)有限公司是勃林格殷格翰子公司。
据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勃林格殷格翰销售额约为268亿欧元(约合2246亿元人民币),其中动物保健业务销售收入约为47.5亿欧元(约合399亿元人民币)。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