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梁军
临近毕业季,写论文成了少数大学生的烦心事,于是有些学生铤而走险,在网上找“枪手”代笔。6月2日从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办结一起论文代写纠纷案件。法院认为,论文代写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原告小盈,系某高校大四学生,因毕业论文写作毫无头绪,她在网上找到一家经营“代写论文”的店铺进行咨询。该店铺负责人柳女士信誓旦旦表示,只要小盈支付服务费,一定按时完成“论文代写”任务。一番交流之后,双方达成合意并签署了代写论文的“协议”。
协议签订后,小盈将8000元定金直接转入了对方账户。可小盈的论文却迟迟没有下文,在等待了近1个多月后,小盈按捺不住,找到柳女士,询问论文代写情况,不行就退还定金。谁知道对方不仅没有回复,反而直接将小盈拉入了黑名单。
无奈之下,今年4月,小盈一纸诉状将柳女士告上枣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定金8000元,并赔付法律咨询费。
转账凭证
“论文代写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承办法官邱积强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针对原、被告各自的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双方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柳女士按约定时间退还了8000元定金款。该起代写论文纠纷案件在20天内得到解决。
法官提醒:代写论文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扰乱国家科学技术管理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同时,代写论文还被教育部明确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并进行严厉打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广大学子应时刻谨记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坚决远离论文代写行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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