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走访、多方协调、柔性司法等举措,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据悉,2013年10月,原告榆林市一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靖边县某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靖边县某纳花园洋房住宅小区1#、2#楼地基承载力检测合同》,合同检测费金额为80000元,原告于2013年12月底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检测事项并提供了检测成果报告。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结算方式,原告提供检测成果报告后,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检测费80000元,经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催收无果,诉至靖边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支付检测费用,案件依申请执行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阅卷、迅速行动,查控了被执行人靖边县某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动产、不动产等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为全面掌握企业实情,执行干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多次走访靖边县某纳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其生产经营状况,详细了解其运行情况。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再实体运行,且法人罗某某表示其不再管理经营,无意支付检测费用,导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故执行干警决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前,执行干警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靖边县某纳置业有限公司法人罗某某的姐姐韩某某有意愿出面解决问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为寻求工作突破点,执行干警将榆林市新某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人雷某某传唤到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紧扣矛盾的焦点,深入分析案件利弊,并告知雷某某该公司已不再实体运行,无周转流动资金可供执行,现有人愿意出面协商解决实属不易,若放弃此次机会,后续再想要解决可能困难更大。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针对双方当事人的顾虑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由被执行人靖边县某纳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26900元,申请执行人榆林市新某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将靖边县某合移民小区一期1#、2#楼地基检测报告各2份返还给靖边县某纳置业有限公司。
在长达数小时的释法明理、反复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就上述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由于上述所提及的检测报告在雷某某榆林家中,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代理人连夜赶往榆林,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调解见证下,一方交付检测费用26900元,一方返还地基检测报告。至此,该案圆满结案,收获双方企业高度认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立足企业发展实际,用调解“活水”浇灌双赢之花,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靖边法院将继续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目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难题,为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靖边执行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