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奶茶店员工偷换收款二维码,顾客买单全付给其个人…店铺回应

发布时间:2025-07-15 10:14:00

7月12日,山东临沂,有网友发布视频表示:一奶茶店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让顾客把钱扫到自己收款码上。

事件受到网友关注,7月14日,相关话题冲上全国热搜榜首。

7月14日,《第一现场》记者致电采访了涉事奶茶店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该女店员多次以“收款机器故障”为借口,关闭收银系统界面或扫码枪,诱导顾客扫描其个人微信收款码支付。这一行为被店内监控全程记录,门店核查账目异常后锁定证据。

据了解,女店员“监守自盗”让顾客扫自己收款码的情况,已发生好多次,目前她已经被开除了。

网友评论:

“有监控摄像头还敢这样,也是真够胆大妄为”

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行为如何定性?

先例回顾,《人民司法案例》曾载有“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行为定性”案。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倪某某将事先准备的微信二维码偷贴于商家用于收款的微信二维码上,从而获取顾客通过微信扫描支付给商家的钱款,共计985元。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倪建飞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扫码支付”已成为时下主流的日常付款方式,为人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近些年来,不法分子秘密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获利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交易秩序。


偷换收款码获利行为的定性问题常为法律人士热议,在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存在着一定争议。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电子货币支付的流转逻辑,窃取商家钱款,损害商家的合法权益。准确定性二维码偷换行为,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刑法打击和惩罚这类犯罪行为的效能,抑制新型犯罪的滋长,引导和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部分来源丨FM93交通之声、刑事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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