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99元‘正品珍珠’实为塑料”,文永军律师支招维权

发布时间:2025-07-17 00:31:00

2025年第119期(总第261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文永军律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531923”留言:我三月中旬在某直播间买了99元一串的珍珠,标有“保证正品、假一赔三”标签,拿到手后觉得不对,刮层后发现明显是塑料珠子。我质问店家,对方不承认是假的。我在客服平台投诉申请赔偿,却因证据不足被拒。我就按平台要求拿去鉴定,自己垫付了鉴定费,结果证明为假货。当我再次向店家申请假一赔三,并赔偿鉴定费、快递费时,店家已将商品下架,只自动退还了99元。我向客服投诉,对方却不再处理,让我自行与店家协商解决,而店家一直不正面回复问题。

专业解答

文永军律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您可以向商品的销售方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微信平台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应当配合向您提供销售者的相关信息,便于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拒绝配合提供的,应当就给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议您可以先与平台再次进行沟通释明,要求平台予以配合,否则将追究平台的相应责任。其次,您可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上述情况,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协调解决。第三,您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投诉,要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处理。最后,在必要时您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依法通过提出仲裁或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

编辑:李洁 何思蓓

32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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