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区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投资,便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的设备购置项目申报纳统,特制定本指引。
一、设备购置投资概念
设备购置投资是指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5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其中,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实验测量用的各种仪器等。
二、设备购置投资项目纳统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遵循“先入库,后报数”原则,需要经过项目入库、建立统计台账、填报数据、查询核实四个流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投资报统需要在“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https://lwzb.tjj.beijing.gov.cn(以下简称直报平台)”进行操作。
工作程序共分为四步:
(一)采购计划纳入丰台区设备购置项目储备库
1.条件:全年设备购置达500万以上的法人单位。
2.时间要求:符合条件即时报送。
3.操作要求:致电区发展改革委经贸科,电话010-83656038;或联系属地街镇及功能区管委会。
(二)由区统计局为采购单位布置申请表
1.条件:采购单位第一批设备购置已到位。
2.时间要求:规下单位在每月1-5日向区统计局电话申请,规上单位在每月1-16日(16日中午12点)向区统计局电话申请(遇节假日,申请时间会提前)。
3.操作要求:致电区统计局城建科,电话010-63629518、010-63629553。
(三)设备购置项目填报入库
1.条件:采购单位第一批设备购置已到位。
2.时间要求:在每月1-16日(16日中午12点)完成。
3.操作要求:登录直报平台,填报“投资项目申请表”。
4.所需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清单或合同;支付凭证(转账截图、发票);到位设备照片,照片上应有自动生成经纬度、设备内容、单位公章、拍摄日期并注明地点。
注:采购单位完成项目入库后,需与区发展改革委经贸科备案,电话010-83656038。
(四)实现报统
1.时间要求:采购单位在完成项目入库的次月1-7日(7日中午12点)完成。(具体填报时间以平台要求的填报截止时间为准)
2.操作要求:登录直报平台,按照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3.所需材料:提交设备购置的会计凭证或发票。
三、注意事项
1.明确纳统投资额度: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投资项目。
2.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项目入库材料齐全(立项文件、合同、照片)、照片合格、加盖法人鲜章;根据清晰、有效、规范的真实凭证填报数据。
3.不限制资金来源: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自筹资金,或者银行贷款以及利用外资等,只要是总额500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需要纳统。
四、设备购置投资项目支持政策
(一)科技服务业支持政策
1.支持内容
支持相关单位扩大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或扩建研发中心、科研实验室、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搭建小试中试生产线等项目,带动更多社会投资,进一步扩大科技服务业供给,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2.支持条件
项目为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较大(达1000万元以上)。
3.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分档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
4.政策申报方式
请关注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方网站,每年2-3月发布征集通知,并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
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填报。
5.咨询电话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010-88827133、010-55578084
丰台区科信局:010-83656389
(二)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
1.支持内容
适用于政策支持期内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
2.支持条件
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支持方式及金额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
4.支持领域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要,按年度动态更新支持领域。2024年度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9大领域42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5.咨询电话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10-83656577
来源 丰台区融媒体中心
丰台时报
编辑 原梓峰
审核 肖园
来源:北京号
作者:北京丰台官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