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常识,但在饮酒后有一种情况却容易忽视——“隔夜酒”。日前,一名男子在前夜饮酒后次日驾车,在短短半分钟内连续引发三起交通事故,最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上海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月15日9时3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称祁连山路靠近祁真路和祁华路的两个路口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4辆受损车辆停靠在路边。在询问驾驶员丁某时,丁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同时声称因操作不当与3辆车发生了碰撞。民警立即调阅路面公共视频和翻阅车内行车记录仪,发现丁某驾驶白色小客车驶出停车场后,先是碰擦到等候红灯的一辆小客车,然后在避让时又撞击到右侧的大货车。在接连发生事故后丁某没有靠边停车,而是选择了逃逸。然而在行驶至祁华路路口时又再次追尾了另一辆白色客车。此时,距离丁某驾驶车辆驶出停车场仅过了3分钟。
民警立即将其带往附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经抽血检测,驾驶员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丁某移交至祁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酒醒后丁某交代,前一天夜里聚餐期间饮用了半瓶白酒,聚餐结束后,丁某本打算叫代驾,不承想在酒精的作用下上车不久便昏睡过去。次日上午,丁某自信地认为已经酒醒,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开了停车场。目前,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人醒不等于“酒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广大司机朋友,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免“隔夜酒”“隔餐酒”导致酒驾甚至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