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共同财产?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可以返还的情况
1、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下,给了彩礼就是没领证,只是办了仪式没有领证,属于可以要求返还的。
2、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通常就是先领证,但是没有办仪式,没有开始住在一起,这种情况也是可以退的。
3、最后一种情况就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因为彩礼的问题,导致给付彩礼这一方家庭生活出现特别大的困难,彩礼也可以退还。
但是第二种、第三种情况下,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不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实践当中,比如说女方拿到彩礼以后,用于拍婚妙照,给双方买了结婚用的衣服等,为共同的事务开销了一部分,这部分是要扣除不予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