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提供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加班的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工作日加班(加点)、法定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其中工作日加点和法定休息日加班,不是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公司安排补休即可,但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允许以补休的方式拒付加班费。
工作日小时加班费(加点):日平均工资/8小时*加班时数*1.5倍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
休息日加班费 : 日平均工资*加班天数*2倍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日平均工资*加班天数*3倍
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