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伴随封建社会的一大顽病痼疾。腐败愈演愈烈,必然导致王朝崩溃倒台。因此,历代有识之君,都将反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想出不少别出心裁的惩防措施。唐太宗也不例外。
唐太宗即位之初,一方面,由于隋末唐初连年战乱的影响,官员贪污受贿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另一方面,行贿受贿又具有很强隐蔽性,很难被发现。
唐太宗想出了一个办法,密令左右向大臣行贿,以此判断受贿之人。不幸,果真有一人中招,受绢一匹。唐太宗勃然大怒,下令将其处死。民部尚书裴矩,获知事情来龙去脉后,向唐太宗进谏:“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这句话出自《论语》。意思是单纯用政令律法予以约束,百姓虽然遵法,却会失去廉耻之心;只有用道德引导、用礼教感化,百姓才会真正归服。
唐太宗的做法,用现在的话说,就叫“钓鱼执法”,也就是执法者在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的情形下,以欺骗手段诱使其做出违法行为,然后对其进行惩处。
钓鱼鱼执法的危害是极大的。首先,执法部门之所以挖空心思导演钓鱼执法,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驱动。当执法部门由公共管理、服务部门蜕变为逐利部门,必然会严重损害公权力的形象与公信力。其次,钓鱼执法以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践踏,直接破坏了公众对法律的信守和法治的信仰。再次,钓鱼执法本质上,是执法部门对权力的滥用,这意味着公众随时可能被陷于危险境地,必然导致人人自危,对公权力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最后,钓鱼执法为欺骗手段,披上了堂而皇之的外衣,造成公众与执法部门,以及公众之间的相互猜疑,最终将导致社会道德滑坡,产生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
正是看到这种巨大危害,尽管已经知道这个馊主意是唐太宗所出,裴矩仍然顶着压力,向唐太宗进谏。所幸唐太宗立刻醒悟过来,召集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当众表扬裴矩:“裴矩能当官力争,不为面从,倘每事皆然,何忧不治!”同时宣布取消以此方法试探官员。
但其实说起来,唐太宗并非钓鱼执法的首创者。在他之前,隋文帝杨坚也用过这一招。当年隋文帝同样苦于大臣多赃污,于是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如有受之者则“立斩”。唯一不同的只在于,当隋文帝出此下策时,并没有大臣站出来反对。
为何同样使用钓鱼执法,却有不一样的结果?这就不能不说到隋文帝与唐太宗不同的治政理念。
应当说,隋文帝亦为一代雄主,但猜忌多疑,不能不说是他性格中的一大缺点,刚愎独断,更是他作为君主的致命之处。由于自认明察秋毫,隋文帝对大臣一是不信任,事无巨细皆由自决;二是异常苛责,大臣稍有过失即加以重罪,特别是经常于殿廷上杖打大臣,时有大臣因廷杖而死。
在这种情形下,即使看到隋文帝有所失误,群臣又哪敢开口进谏?可笑的是,隋文帝有时因妄杀大臣而后悔,又反过来责怪群臣“不谏”。伴君如伴虎,这句话用在隋文帝身上,可谓恰如其分。
相比之下,唐太宗在君臣和谐、同心合力上做得就强多了。唐太宗即位之初,听说张玄素有重名,即命召见,问以政道。张玄素同样以隋亡教训为鉴。唐太宗听进忠告,恪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充分发挥群臣智慧与积极性,上下齐心,共同造就了“贞观之治”的盛况,也使自己成为一代明君。
由此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回答上述问题了。同样使用钓鱼执法,隋文帝明为反腐,实则将之作为驭下的手段,自然不会去反省,也没有大臣敢于进谏。唐太宗初衷为反腐,被指出其中弊端后,则欣然接受,当即改正。进而,再以隋文帝为对比,不难发现,贞观年间名臣云集、君臣无间,根本原因就在于唐太宗举重若轻、放手诸臣的治政风格,以及从谏如流、不耻纠错的宽广胸怀。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什么样的领导,就会有什么样的下级,领导好谀恶谏,则下级必然争拍马屁、不说实话;领导从善如流,则下级就会敞开心扉、知无不言。
因此,当我们倡导鼓励干部群众说真话时,领导干部首先要有听真话的勇气和胸怀,特别是对于批评意见,哪怕言词再激烈,也应当有闻过则喜、虚怀若谷的气量与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