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普:什么是扒窃行为?

发布时间:2024-08-31 09:18:22   编辑:法不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看到诸如在公交车上手机被偷或者在地铁里贴身的财物包包被盗窃的新闻.

对于这些在公共场所里进行盗窃的行为,能否构成盗窃罪呢?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扒窃行为呢?这就涉及到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当中。

对于扒窃行为的认定标准,扒窃行为属于盗窃罪规定的盗窃行为之一,达到相关的罪刑认定标准,符合扒窃构成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则可以成立盗窃罪。

什么是扒窃行为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扒窃行为的性质。在法律上,我们认定其标准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发生在公共生活场所,并且其窃取的财物是他人贴身携带或者随身放置的财物.

例如我们生活中随身背的包包,携带的手机以及其他的贵重物品,诸如珠宝首饰,贵金属配饰等等。

其二,则是通过较为平和的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贴身佩戴的财物或者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扒窃属于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可以构成盗窃罪。

不论其窃的财物的多少,也不论扒窃几次,只要其实施了法律规定的扒窃行为,并成功窃得了财物,那么都应当直接认定为盗窃罪。

扒窃行为和盗窃罪其他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

根据法律规定,要成立盗窃罪,必须符合以下这几种情形之一:

1.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所谓“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共或私人所有的财物价值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您遭遇盗窃,失窃的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的话,公安机关很可能不会立案处理的,小偷也不会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的名义追究刑事责任。

2.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则是指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此处的“以上”包含本数)。

简单来说,也就是一个小偷他一共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但是他每次偷来的财物的价值都不足1000元的立案标准,根据立案金额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

但刑法为了弥补该方面的法律空缺,所以规定了对于两年内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其盗窃罪的罪责。

这样就可以较为全面的保护我们老百姓的私人财产了。

3.入室盗窃,如果犯罪分子有入户盗窃的行为,则直接构成盗窃罪,这种形式的盗窃行为与普通的盗窃行为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有比较大的区别。

对于入户盗窃并成功实施盗窃行为的,将直接成立盗窃罪既遂,不论其窃得财物价值多少,都构成盗窃罪。但如果小偷在进行入户盗窃的时候被人发现,偷窃失败了,司法机关还会追究他的责任吗?

其实,因为入户盗窃能够直接构成盗窃罪的实行行为,所以即使小偷入户盗窃失败被抓,公安机关也会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他的责任的!

不过在审判时,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情节,比照盗窃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对小偷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扒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类似于小偷在公交车上偷别人随身带的东西的行为。

对于扒窃行为,无论其窃得数额多少,扒窃几次,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并成功窃得财物,都应当直接认定为盗窃罪。

通过上述几种盗窃罪不同罪状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扒窃行为而言,不需要犯罪分子所窃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只要其成功实施了扒窃行为并且既遂,则当即构成盗窃罪既遂。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而言,则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其窃取的财物价值要在1000元以上.

否则,对于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无法完全符合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法律规定,依法不能构成盗窃罪。

而对于多次盗窃的,则需要达到两年内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才能认定为盗窃罪。当然,如果其中某一次盗窃行为,盗窃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则应当依据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剩下两次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盗窃行为,也应当合并审理,只定一个盗窃罪,属于法定的一罪。

案例分析:公交车扒窃案

2021年六月,郭某搭上了长沙市某公交车,在公交车上,郭某对于自己仅剩不多的存款非常焦虑和忧心。此时他看到车上一位女性乘客包里存放着大量的现金,随即动了歪心思,想要窃取钱包内的现金两万元。

此时,公交车因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猛然停车,郭某看准机会当即下手,顺利的窃取到该女乘客包内的所有现金,共两万元;并以前方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司机开门下车。

郭某下车逃离之后不久,女乘客发现自己包内现金被窃,随即拨打了110。警方在调查车内监控后发现,郭某窃取了该女乘客包内的所有现金,随即对郭某展开追捕。

后来,郭某去银行存钱的时候被警方抓获。其扒窃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终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属于公共场所,女乘客包内的现金属于其随身携带的重要财物。因此,郭某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扒窃。

依据刑法,对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郭某在公交车上的盗窃行为,应当认定为扒窃。对于扒窃行为,不论其窃的财物数额多寡,也不论其扒窃几次,只要他实施了扒窃行为,那么就构成盗窃罪。

并且郭某扒窃财物金额达两万元,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故此,最终司法机关对郭某的盗窃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结论

对于扒窃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必须要符合两个标准,一是在公共场所,二是以较为平和手段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只要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应当构成法律规定的扒窃,依法成立盗窃罪,追究犯罪分子相关的刑事责任。

故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要严守自己的法律底线,拒绝从事违法活动和犯罪行为。另外,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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