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
具体内容为: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依次为2210元、1950元、1800元。
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22元、19.5元、18元。
具体的区域划分如下:
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如果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足额进行支付;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差额部分;单位逾期不服的,则责令其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