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劳动法如何规定、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工资被拖欠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不得已被拖欠,一种是恶意拖欠。无论是什么样的公司,做生意都会有起起落落,生意惨淡确实没钱时,工资确实会被拖欠,这基本是无可避免的,还有就是恶意拖欠,老板有钱,但就是不给。
所以面对这种劳动报酬被拖欠的社会普遍情形,无论用人单位是真没钱,还是恶意拖欠,劳动者都要记住,举报投诉根本没用,申请劳动仲裁,才是唯一的办法,也是你在用人单位有钱后,能第一个拿到劳动报酬的保证。
劳动监察部门,本身是一个毫无实权的部门,用人单位很少把他们放在眼里,其实道理也很明显,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有用,那还有劳动仲裁委干嘛?为什么说劳动仲裁是保证劳动者第一时间拿到劳动报酬的唯一办法呢?因为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事实,经过了劳动仲裁委的确认,那么不论用人单位基于什么理由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包括企业破产了,只要劳动者申请了强制执行,劳动报酬,都是用人单位变卖财产后第一个应该支付的费用,否则用人单位绝不会保证劳动者第一个拿到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