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为止已经进行了9次大型的机构改革,在2018年的改革中,组建成立了国务院组成部门,医疗保障局,整合了卫健、民政、发改这些部门的部分职责。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致力于完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扩面征缴,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此过程中,为了推动国家医保政策实现公平、公正,更加惠民利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早期的时候,医疗保险局是在人社局下属的二级单位,在统筹层次上不高,很多地方基本都还是县级统筹,也就是一个县的医保基金收到了一个县用;那时候每个县都可以出台自己县里的政策,相差较大。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在提高统筹层次上作出了很多努力,现在基本上各地已经完全实现市级统筹,一些省份已经实现了省级的统收统支。而且国家医保局还在国家层面上规定了一些政策,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政策统一工作。
在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上,以前的时候,各地各省份的缴费年限不同,最近几年,国家医保局也要求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分别为男职工30周年,女职工25周年。最早的时候,我国的企业和单位职工是公费医疗的,也就是说那时候看病是免费的,在1995年的时候,国家开始试点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1998年,国家在充分试点后,才正式出台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即便是从一开始建立医保制度就开始缴纳职工医保,到现在退休,男职工还是不满缴费年限,更何况之前退休的。
所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在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而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之后,则必须要实际的缴费才算,就是按照规定的筹资方式,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了的才可以算缴费年限,假设说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后,即便是有在工作,有工龄,但是没有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也是不计算缴费年限的。 在计算总的缴费年限的时候,是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加起来共同计算的。
比如说今年有一个男职工办理退休,其为下岗改制的职工,在199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为10年,在1998年之后实际的缴费年限为20年,那么其合计的缴费年限就有30年,符合退休标准,可以退休。而且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其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是有最高限度的,最高只能抵15年,而女职工最高只能抵10年,要求是实际的缴费年限必须要15年以上,也就是说按照新的筹资方式和标准,需要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了医保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要15年以上。
有些地方的职工医保制度建立更后,比如说江西,其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只要是在2001年之后的工作年限,就可以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假设说一个男职工,即便是2001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有20年,但是在算医保缴费年限的时候,只能算15年,多出来的5年不能算缴费年限,而如果是女职工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20年,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只能算10年。
现在的人口流动频繁,很多人去外地工作,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出现多省多地参保。这些人外地参保,很多个省份都有一点参保年限,这个需要选择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省份或者退休后长期居住的地方退休。这样才是最方便或者说最省钱的方式。